警用招标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现特邀具备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比选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情况:
采购预算为:8.7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于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送达至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701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递交比选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以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注: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鲜章)。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701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45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