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招标
各投标人:
珠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05月28日发布的“珠海机场改扩建工程-配套特种车辆(应急救援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40215)”,现有投标人提出相关询问,经与招标人沟通确认后现对相关询问作如下答复:
一、答疑内容:
问题1:
招标文件中第22页,附表1:综合评分细则的商务标-投标人营业额(3分)
以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额数值之和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得3分,第二分,第三名得1分,第四名及以后不得分。出现并列时并列者占用排名。
注:投标人须提交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提交不得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财政部《87号令》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建议:建议删除。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