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4002570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楚雄州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6-02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t\t2024-06-19 09:00\t |
开标地点: |
州本级2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5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设备名称、数量:移动照明工作平台1套、应急照明系统58套、防水头灯250个、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15套、救援无人机(照明无人机)1套、救援无人机(侦察无人机)7套、通信指挥设备(北斗终端)23台、应急电源62台、便携式担架62副;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本次招标所有设备制造商授权书。\n3.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④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没有行贿犯罪行为。\n3.3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供货的能力,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内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n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转包。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3.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