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招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龙港市应急管理局将于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龙港市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该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询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LGSCG2024-GK-ZCY002
二、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限制性和排他性;
2、技术指标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评审细则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自征询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6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的供应商需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留下联系方式)送至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温州市鹿城区河清路3号4楼)。
3、意见接收机构:龙港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项婷婷13857794692
代理机构: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15267126588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格式要求
1、潜在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面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本次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必须出具本人与本次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材料,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库。
五、其他注意事项:意见征求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