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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轻型卫星便携站及行业无人机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26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轻型卫星便携站及行业无人机等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东湖御景10栋2梯8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HFZB-3720200730-1

  项目名称:轻型卫星便携站及行业无人机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2.43900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2.43900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备注

1

1-1

轻型卫星便携站及行业无人机等

1批

112.439008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45日历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3号)。(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投标人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6日 至 2020年09月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湖御景10栋2梯803室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函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德市东湖御景10栋2梯8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ndhfzb88@163.com

  投标保证金、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支行

  账 号:3500168610705251831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正大路9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2519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湖御景10栋2梯803室

  联系方式:肖女士0593-2822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  0593-282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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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15179330745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9709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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