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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更新时间:2024-05-17点击次数: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浙江省舟山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公布如下,并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资格要求;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22 16:00:00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05月22日下午16:00时前(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必须提供电子稿)向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反映。

  3、意见接收机构: 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 小李

  5、联系电话: 0580-6202032

  6、联系邮箱: 553558958@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交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1、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仍有异议的,请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与代理公司联系。

  2、意见建议以书面为准,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WORD版电子稿,并电话与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接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交书面意见建议。 截止意见递交时间的代理公司将拒收其书面材料,不予认可。

  附件信息:

     公示版)采购需求.docx

     商务文件(征求意见版).docx

     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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