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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局_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26点击次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公安局_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局_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HFCG20200031 计划捆绑编号:【行分采】[2020]0013

  3、采购预算:330,000.00元(一般公用预算资金:330,000.00元)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6、采购内容:哈尔滨市公安局_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采购(注:仪器必须为进口设备,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为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4、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本项目相关营业范围,并有能力提供谈判货物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7年8月起至谈判截止之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本谈判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本项目谈判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9、相关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本次谈判报价活动,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网上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28日16:00时。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

  2、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前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携带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谈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0年9月 1日下午13时30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谈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公安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兴街317号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0451-87661379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

  项目联系人:司女士

  电话:0451-86296394

  邮政编码:150086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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