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反恐排爆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GZXYG-2020-总2-G-0147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拉曼红外二合一分析仪1台;荧光元素分析仪1台;高清X光机1台。
产品用途:: 反恐排爆设备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PPP项目:: 否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0-08-25 至 2020-08-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进口理由: (一)拉曼红外二合一分析仪1台:因国内暂无同类产品;因此无法满足采购方工作需求,进口产品可以满足,建议采购进口产品。(二)荧光元素分析仪1台:因国内暂无同类产品;因此无法满足采购方工作需求,进口产品可以满足,建议采购进口产品。(三)高清X光机1台:(1)因采购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高清X光机穿透力能达到穿透≥80mm及以上厚度钢板能力,但国产便携式X光机≤40mm钢板穿透能力;(2)因采购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操控软件可实现系统成像控制、光源控制和图像采集分析,具备两幅及以上图像无缝拼接,求和,叠加,相减等功能,但国产设备不具备。因此国产产品无法满足采购方工作需求,进口产品可以满足,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附表进口论证意见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贵阳市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0851-86797317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黔灵山路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以磊民
联系方式:0851-84398721
联系地址: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30层
3、财政部门
代理全称:贵阳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黄老师
联系方式:0851-85806835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神奇路8号楼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