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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车载智能无人机系统项目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4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车载智能无人机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高新区丈八一路绿地蓝海大厦22楼12212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8-23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省本级-2024-006

  项目名称: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车载智能无人机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000.00元

  采购需求:

  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车载智能无人机系统项目,1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包1(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车载智能无人机系统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3980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39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标包1 货物 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车载智能无人机系统项目_标包1 1项

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车载智能无人机系统项目,1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98000.00 3980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2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车载智能无人机系统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表: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 2024年08月19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高新区丈八一路绿地蓝海大厦22楼12212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8-23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高新区丈八一路绿地蓝海大厦22楼1221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协会》网站公开发布。

  2、竞争性磋商文件谢绝邮寄,售后不退,竞争性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23号

  联系方式:029-87680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政采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丈八一路绿地蓝海大厦22楼12212

  联系方式:13992856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13992856016

  陕西政采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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