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中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 07(至)08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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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数据采集站及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
1、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数据采集站及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2、项目概况:为保障执法取证工作顺利开展,本着既要充分满足一线工作需求,又要节约财政资金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达到公安部、省厅关于《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对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数据采集站及执法记录仪进行采购.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4、采购数量:4G执法记录仪(双摄)227部,数据采集工作站30台,平台硬件及相关配件1宗。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交付或实施地点: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8、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135.6 |
否 |
2024年08月 |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