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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移动测速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24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移动测速设备(GXYLJ20201001-NJN)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0年9月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YLJ20201001-NJN

  项目名称:移动测速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855821.92元

  采购需求:

一、S311省道南宁至扶绥二级公路(江南区段)双向两车道区间测速设备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分项合计预算(元)
1 卡口抓拍摄像机 4 80000
2 测速雷达 8 120000
3 嵌入式工控机 4 60000
4 LED频闪灯 8 28000
5 爆闪灯 8 40000
6 工业交换机 4 32000
7 L型杆件 4 80000
8 稳压电源 4 12000
9 电源防雷器 4 2000
10 网路防雷器 4 2000
11 设备箱 4 6800
12 电源电缆 1000 20000
13 S311省道前方区间测速长度预告标志牌 2 28600
14 S311省道区间测速起点标志牌 2 28600
15 S311省道区间测速终点标志牌 2 28600
16 S311省道限速牌 4 48000
17 S311省道固定测速交”电警拍摄“标志牌 2 1600
18 区间测速标定 2 2000
19 硅芯管 800 64000
20 检查井 8 4000
21 光纤数据专线50M 2 72000
二、S311省道南宁至扶绥二级公路(江南区段)限速标志制安工程
序号  工程内容 工程量 单位 分项合计预算(元)
1 标志牌更改内容、拆除、安装 50 34157.08
三、S311省道南宁至扶绥二级公路(江南区段)测速标志制安工程
序号  工程内容 工程量 单位 分项合计预算(元)
1 标志牌新装4400*2400mm 2.00 61464.84
双悬臂式标志杆 2.00
挖基坑土方 12.96
余方弃置 12.96
混凝土基础 12.9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潜在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13时00 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

  (1)响应文件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

  (3)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

  (4)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收件人:苏丽彬,联系电话:15240706297。

  五、开启

  1.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2.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项目于2020年9月1日13时00分后为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 关于澄清、谈判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及谈判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按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评审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以及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周明亮,0771-4951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D座

  项目联系人姓名:饶碧刚、梁华隆

  联系电话:0771-2618199、2618118

  3.监督部门:

  名称: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

  电话:0771-4802805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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