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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刑侦大队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24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蔡甸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才茂街4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X-ZB-2020-163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089542-9232

  3、项目名称:蔡甸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76.08(万元)

  6、最高限价:176.08(万元)

  7、采购需求:

  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结合当前工作形式和电子物证实验室现有设备情况,拟购置一批子物证专业设备,以提升电子物证专业水平和效率,更好的服务侦查破案及检验鉴定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含四表一注),近几个月(2020年1月至2020年7月)的纳税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交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如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及近几个月(2020年1月至2020年7月)的纳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3)、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提供网页版截图):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上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参加投标(按在招标代理处登记签到的先后顺序)。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成立年限不足两年度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的供应商(包括: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24日至2020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才茂街42号)

  3、方式:

  A、必须满足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条件且提供所有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活页、补资料,并提供原件审核,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

  B、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

  C、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D、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竞标人应具备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竞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报名资料必须一次性送达到(不接收补充材料),报名合格发放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09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92号

  联系方式:15927176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才茂街42号

  联系方式:027-88915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027-88915940

  电 话:肖静静、兰芳、王秋灵、吴利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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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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