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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公安局反恐应急救援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24点击次数:

  韩城市公安局反恐应急救援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6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9-04 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CT-2020-058号

  2、项目名称:韩城市公安局反恐应急救援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韩城市公安局反恐应急救援设备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500,000.00元,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一批反恐应急救援设备,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9-07 00:00:00 至 2020-09-2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⑤《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②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③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8-28 17:00:00 止

  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608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①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购; ②请投标单位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③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投标单位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报名,到场人员需出示健康码、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9-04 15:00:00

  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七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韩城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138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913-529688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913-5207458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608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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