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项目概况 连平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河源市新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9房三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0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623-202008-105-0034
项目名称:连平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1,500
最高限价(如有):16815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连平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连平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1、项目名称:连平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1681500.00元
3、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设备、工艺、材料或参照的品牌、型号等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本采购项目内容的标准。
4、本项目要求的商务技术指标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有可能导致按投标无效处理,凡标有”▲“的商务技术参数不满足将导致技术扣分。
5、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 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24 日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源市新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9房三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0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河源市新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9房三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9 月 0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9房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核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平县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滨河路
联系方式:0762-4284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长寿路1号17层A号房
联系方式:0752-7827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62-332818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