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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取证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6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办事处8508室(锦州太和区凌西大街66号华隆宾馆5楼)或线上通过邮箱传送扫描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Y-HL04-20240501

  项目名称: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规定,本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至 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办事处8508室(锦州太和区凌西大街66号华隆宾馆5楼)或线上通过邮箱传送扫描件

  方式:现场或线上通过邮箱传送扫描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66号华隆宾馆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66号华隆宾馆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⑴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⑵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留存至代理机构。

  ⑶强调:以上材料供应商应秉承诚信的态度,合法提供有关材料,如有虚假将如实递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拉入供应商黑名单。

  ⑷供应商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ualong88518@163.com中,并联系负责人进行核对,核对成功后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邮寄相关材料(三份加盖企业公章)至代理机构存档备查(推荐顺丰邮寄),或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办事处8508室(锦州太和区凌西大街66号华隆宾馆5楼)进行现场领取。(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4号

  联系方式:董女士 0416-5088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方式:杨晓彤 0416-3566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彤

  电 话:  0416-356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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