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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人民法院熊官屯法庭警用器材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点击次数:

  

  铁岭县人民法院熊官屯法庭警用器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铁岭倡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凡河镇嘉陵江路36号(凡河幸福里)1幢12号门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CJ-2024-011

  项目名称:铁岭县人民法院熊官屯法庭警用器材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最高限价:280000.00元

  采购需求:法庭警用器材设备(详见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铁岭倡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铁岭县东北城农资物流园A区A10-11栋209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

  售价:500.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倡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铁岭县东北城农资物流园A区A10-11栋2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县人民法院

  地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嘉陵江路130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24-728434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铁岭倡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凡河镇嘉陵江路36号(凡河幸福里)1幢12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78704177

  邮箱地址:tlcjxmgl@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县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倡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21080102000002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24-7870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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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15179330745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9709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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