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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公安局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第二次)网上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21点击次数:

  重庆市巫溪县公安局对 巫溪县公安局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第二次)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70,0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包合计:470,000.00 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配置要求: 见招标文件 ¥470,000.00 1(批) ¥47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报价截止时间:

  2020-08-27 14:30:00(北京)四、保证金

  无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否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起2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巫溪县公安局。(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工程)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技术资料、运输、安装、调试、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无息支付剩余5%.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巫溪县公安局联系人:

  陈星泽联系电话:

  1851232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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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15179330745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9709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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