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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水上交通应急设备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7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水上交通应急设备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402000040

  交易编号:SJ-ZC-20240407-01

  项目名称: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水上交通应急设备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3万元,其中1标包230万元、2标包43万元;

  最高限价:273万元,其中1标包230万元、2标包43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1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水上交通应急设备物资采购项目1标包应急救援船采购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水上交通应急设备物资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0

2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水上交通应急设备物资采购项目2标包应急救援物资采购

43

  本项目各标包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标包:接到甲方通知后27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第二标包: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生产或供货能力;

  4、未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8-6288116,综合受理窗口服务电话:0538-628813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鲁财库〔2007〕3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4、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5、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6、监督部门及电话: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电话:0538-6221070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538-8281000

  7、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7号

  联系人:白科长

  联系方式:0538-8508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唐訾路79号

  联系方式:0538-828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广耀

  电 话:0538-82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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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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