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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公安局勤务指挥中心二期建设(无人机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20点击次数:

  1.2采购条件:安宁市公安局勤务指挥中心二期建设(无人机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宁市公安局的委托,对该项目【项目编号:YNHN-2020-021】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单位参加磋商。

  1.3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3.1项目地址:安宁市公安局,业主指定地点

  1.3.2项目编号:YNHN-2020-021

  1.3.3采购范围:安宁市公安局采购2套无人机及其配套设备、无人机反制设备1套。

  1.3.4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708000.00元。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1.5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质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货物相关内容;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的财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业绩要求: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5)税费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和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6)信誉要求:涉及投标人(供应商)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供应商)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供应商)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7)投标主体: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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