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中标
一、项目编号
5132242020603596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警亿联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999号1楼
中标(成交)金额18850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类:酒精测试仪、液体检测仪、电警棍、防火毯、网枪;品牌:中天、安天下、金盾、金盾、华卫;规格型号:PT-300、AT1500、1106、FHT-1.2、ZBW-HW03; 数量:1台、1台、12根、2件、2把; 单价:850元、4100元、150元、70元、8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王阳、陈欣、高文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5000元。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计划编号:2020715,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91210.0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1210.00元,监督管理办公室: 松潘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7231168;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双流区另有10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并承诺提供”融资利率上浮比例不超过人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0%“的融资服务,银行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2360863&tn=2 ;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标准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本项目共3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人民法院
地址:松潘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18990419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555号创新时代广场3号楼1002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古先生;联系电话:028-86717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女士
电话:028-8671781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