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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空勤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项目包6(黑龙江分公司)公开竞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18点击次数: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0年空勤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项目包6(黑龙江)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0年空勤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项目包6(黑龙江)。

  1.2 项目编号:CZ2020007503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次采购是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采购1台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为部分国际敏感、特殊航线配备使用。每台限价人民币16万元(含税),总限价人民币16万元(含税),超过此限价的将导致竞价无效。

序号

名称

台式/便携式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万元)

(含税)

总价限价(万元)

(含税)

1

爆炸物探测仪(黑龙江)

便携式

1

16

16

  注:上述价格包含设备零配件,包装、运输、搬运、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保险、税金等全部费用,不因市场变化等原因作任何调整。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19年实际使用量和2020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

黑龙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竞价代表需在竞价当天9:00-9:30将竞价样品带到竞价现场。每位竞价人代表有15分钟的竞价样品现场展示环节,评审结束后样品由竞价人代表领回。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理赔能力。(注意: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供应商可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竞价项目;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经销商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竞价。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 竞价人竞价产品设备型号具备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简称”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检验测试中心“(简称”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民航科学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或民航局指定的相关检测中心等综合性国家级实验室出具的设备鉴定报告,或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并且鉴定报告或许可证书仍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鉴定报告或许可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其竞价;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4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 8月27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未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邮编:51040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020-86124549

  EMAIL: liwangting@csair.com

  报价网址: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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