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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法院安检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18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宿城区法院安检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1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008102-1

  (二)项目名称:宿城区法院安检系统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52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52万元

  (六)采购需求:宿城区法院安检系统项目,项目预算为5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八)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九)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 2020年0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由于系统正在建设中,所有供应商均暂按四星进行评审。

  五、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0年08月18日9:00至2020年08月24日 18:00。

  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磋商前,供应商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磋商活动人员信息。

  (四)本项目分一个分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09月01日 15:00:00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磋商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详见开标区导示牌)。

  ☑ 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磋商。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2963292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

  联系方式: 0527-82963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联系方式:0527-8881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荣晨(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7327577521
  宿城区法院安检系统项目采购公告(pic1) 文件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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