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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无人机装备采购竞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17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无人机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 ),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支机构的quot;招标(采购)公告quot;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供应商人如未按要求或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更正公告、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谈判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并于2020年8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KLJ20201038

  审批编号:[2020]NCCXF335/1

  项目名称:无人机装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51.9796万元,如有分项预算金额的,详见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最高限价:51.9796万元

  采购需求:警用四轴飞行器1套、光电吊舱1台、无人机广播系统1台、无人机探照系统1台、测绘无人机1套、便携式小型无人机2套、警用防爆投放器1个、抛投箱1个、信号增强器1个、无人机建模系统1套、无人机系留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竞标人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潜在供应商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 ),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支机构的quot;招标(采购)公告quot;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供应商人如未按要求或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更正公告、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谈判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送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0号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大厅前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供应商应对自己的响应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响应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送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0号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大厅前台。

  (二)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五)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和收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0号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大厅前台

  收件人:李艳、江炎兰,联系电话:0771-2273368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五、开启(竞争性谈判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10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标保证金:无

  2、谈判时间及地点: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9点30分截标后为谈判小组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谈判采用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公安局

  地 址:南宁市厢竹大道46号

  联系人:张静怡 联系电话:0771-3185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联系方式:江炎兰 ,0771-3486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炎兰

  电 话: 0771-348628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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