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市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滨海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及其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及其伴随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BHCGG2020802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规模:总规模约37.8万元
(5)、采购内容:滨海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
(6)、供货期: 30日历天
(7)、资金来源:财政
(8)、质量要求:合格
三、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名称 |
供货地点 |
招标规模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1 |
滨海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及其伴随服务项目 |
滨海县公安局 |
90台 |
37.8 |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上述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上述相关产品的经营资格;
3、投标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仟元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 32001737238052503280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其开户银行基本帐户帐号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0515-84198010。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时间:2020年 8月 14日8时30分至2020年 8月 20日18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凭投标人代表身份证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526317074@qq.com中。 3.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代表的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严姗姗、手机号码:13196662475)。因投标人代表未及时查看电子邮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十一、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 9 月 3 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3 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公安局
联系人:汤磊
联系电话:1524035033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姗姗
联系电话:13196662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