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1310002007032001
项目名称: 廊坊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900000.00
最高限价: 900000.00
采购需求: 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2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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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具备合法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近一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http://www.hebpr.gov.cn/tss/municipalpage.html?code=1310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地市选择廊坊市,【常用下载】栏目《无重大违法记录声书》);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6〕 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8月14日至 2020年08月20日, 08:30-12:00-12: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03日14点3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09月03日14点30分
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工作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全面启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廊坊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开发区汇源道
联系方式: 卞雪娟 0316-5896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廊坊诚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道帼华邨小区9幢2单元402室
联系方式: 高印良 15203363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印良
电 话: 152033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