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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公安局智能视频分析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08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朝阳县公安局智能视频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4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M0402022023020

  项目名称:朝阳县公安局智能视频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视频侦查专用设备,包安装调试及日后维护升级(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7个工作日(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内容。(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4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加盖公章(防伪)的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本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检测报告

  注:若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县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翰林街112号

  联系方式:庞海亮 15804931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

  联系方式:罗小林 0421-2639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海亮

  电 话:  1580493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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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15179330745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9709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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