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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公安局“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07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 2023-12-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JMJ-2023-002

  项目名称: 怀来县公安局“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018400.00

  最高限价: 2018400

  采购需求: 一体化智能取证工作站系统、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智能管理系统、视频全能提取系统、网页数据抓取工具、服务器远程取证系统、手机数据全向取证系统、数据分析系统、PF5100手机取证分析系统三年升级服务。#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6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60%;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8日至 2023年12月14日, 9:00-12:00-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怀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怀来县交通局东行300米创业服务中心3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8日09点00分

  地点: 怀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怀来县交通局东行300米创业服务中心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得少于6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得少于60%。若该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对于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国统字 [2017]213 号) 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6.本项目为全流程无纸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 7.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怀来县公安局

  地址: 怀来县沙城镇

  联系方式: 王轶擘 0313-6801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嘉闽嘉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沙城镇万悦财富大厦1418室

  联系方式: 葛晓旭 0313-6228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葛晓旭

  电 话: 0313-6228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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