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中标
一、项目编号:HB2023073120150001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船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秦皇岛耀华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海港区昊月街9号 |
91130300700800527E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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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秦皇岛耀华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上执法艇艇体;船用空调;警灯、喊话装置等 |
耀华;北京冲津;上海金星等 |
1200型;DH-P10;CD120/JXDN-200S等 |
一批 |
850000 |
8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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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扶摇(采购人)、苏钢粮(组长)、张雁翔、杨春枝、刘亚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等文件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27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接此通知书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以下事项: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三十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秦皇岛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35号
联系方式:0335-3699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东耀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开发区六盘山北路6号1604室
联系方式:0335-3208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慧玲
电 话:0335-320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