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项目概况
锦州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案件布控采集下载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盛世嘉园5-3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FZC2023040
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案件布控采集下载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内容包括硬盘式视频快速下载分析,5G视频图像移动采集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约后一个月内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盛世嘉园5-32号)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盛世嘉园5-3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盛世嘉园5-3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需提供)。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盛世嘉园5-3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416-2573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盛世嘉园5-32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416-2886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416-2886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