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招标编号:GTWZ-2023-158-G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4G视频记录仪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4G视频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采购内容包括:4G视频记录仪530台。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1:采购内容明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 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3.2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具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及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3.3.3 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投标产品检验报告。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日22时至2023年12月8日22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s://cg.95306.cn/(国铁采购平台)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所购买的标包号),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3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6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上传投标文件的大小不超过100M/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和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51号信息楼402房
邮编:510088
联系人:葛工
电话:020-6132140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广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5号
邮编:510600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0-61320727
电子邮件:GTWZ@gt-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铁路支行
账号:44001400705059300013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