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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七批安全检查仪联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30点击次数:

  (招标编号:2023YWZC-7-AJY)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第七批安全检查仪联合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全检查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需包含生产、销售;

  (3)投标物资(安全检查仪a、b、c、d型)至少有一种型号须取得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

  (4)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或地铁或机场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扫描件;

  (5)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和手持金属探测仪可进行外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日 09:00至2023年12月7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上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线下递交: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 09:00,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南蜂窝路9-1号国铁交易基地会议室。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各铁路局集团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国铁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5号楼

  邮 编: 100097

  联 系 人:闫先生、李女士

  电 话: 010-51894019、010-51894015

  传 真: /

  电子邮件:yanwentao5688@163.com

  网 址: https://cg.95306.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45471684130

  9.其他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采用线下(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U盘存储的电子文本)与线上(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步递交的方式。线下纸质投标文件与线上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线下纸质投标文件为准。仅递交线下纸质投标文件未上传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仅上传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未递交线下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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