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采购分析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6202311302835732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文娟15899355029
报价起止时间:2023-11-30 12:27 -2023-12-05 20:00
采购单位:拜城县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分析设备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分析仪器; 参数:以询价文件参数为准;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
1批 | 395500.00 | 无 其他家 其他 |
买家留言:-
附件: 分析设备在线询价文件.xls
响应附件要求:报价单电子版文档、报价单盖章PDF文档、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司缴纳社保证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回执、信用中国网查询回执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以上作为投标响应附件必须加盖公章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拜城县 拜城镇 拜城县公an局胜利路37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分析仪器商务要求 |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 2、交付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交付方式:免费送至用户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方进行验收,成交人须派技术人员按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共同验收。 6、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6.1、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1年质保服务。 6.2、提供每周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响应,对重大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4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若到现场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问题,则须更换备品备件,使系统能正常运行。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人也必须提供24小时内对仪器故障做出响应和48小时解决出现问题的技术服务。 6.3、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提供给采购人正常使用并免费提供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设备使用和管理的培训。 6.4、免费提供培训材料及所培训内容,在投标时提供技术培训详细方案,培训方式分为供应商或设备厂家现场培训和线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6.5、参加人数:2-4 人; 6.6、培训地点:安装现场; 6.7、内容:设备的基本原理、结构、基本操作及维护知识,并指导用户进行操作,直到用户方使用人员可独立进行操作为止。 7、其它要求: 7.1、投标报价是包括全部货物、运输、辅助材料、安装、调试费用,以及人工、机械、运费、各种税费、及质保期间一切费用的总报价。 7.2、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交货时必须原包装现场拆封验收。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