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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消防车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10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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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占20%比例,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消防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配套建设3×2000吨级煤码头一座,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区域建设用海内,计划于2019年建成。

  2.2招标范围: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8吨水罐消防车1辆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投标人应具有消防车制造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对应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复印件。

  3.5近3年内(2017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0台8吨及以上水罐泡沫消防车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eec.cn/),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0年8月11日9:00至2020年8月17日17:00。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9月2日 10时 00分。

  5.2递交地点:通过浙能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能商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536号新海蓝钻

  联 系 人:朱亚辉

  联系电话:0574-8633005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5楼D座

  联系人:李鹏程

  联系电话:0571-85270512

  注:各投标人需使用CA方可完成网上投标,为保证投标工作能顺利进行,请各投标人提前前往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办理投标所用CA(网上自助申报地址:http://www.tseal.cn/tcloud/tyztb.xhtml)。 由于办理CA需要较长时间,建议需要办理的投标人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投标。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电子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展开标活动,由各投标人在各自办公场所参加线上开标。

  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571-85192451、85366497、85364737、85835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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