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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公安局资金流向追踪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2023-08-08点击次数:

  一、项目编号:AHZX-CG-2023040

  二、项目名称:泾县公安局资金流向追踪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强云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蒙城北路东侧北城世纪城A1区和徽苑8幢1112室

  成交金额:2900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陈泽兵、沈文华、汪丽敏(采购人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2003/09/15》文件所规定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于代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公安局、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谢园路110大楼、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05635101829、1822592500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公安局

  地址:泾县谢园路110大楼

  联系方式:05635101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8225925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陈鑫

  电话: 05635101829、18225925005

  泾县公安局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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