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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森林公安局桑干河分局警用无人机设备采购询比采购

更新时间:2023-11-20点击次数:

  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森林公安局桑干河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西省森林公安局桑干河分局警用无人机设备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西省森林公安局桑干河分局警用无人机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SLZB2023-Z11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焕

  项目联系电话:139341977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森林公安局桑干河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振华路3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焕 139341977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雅莉0352-5028808

  代理机构地址: 大同市御河西路御锦源北区13号楼1506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警用无人机一批

  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森林公安局桑干河分局委托,对其拟实施的警用无人机设备采购组织询比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山西省森林公安局桑干河分局警用无人机设备采购

  1.2 采购内容:警用无人机一批

  1.3 项目编号:SLZB2023-Z1117

  1.4 采购预算金额:14.6万元

  1.5 标包划分:本次询比采购共一包

  1.6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

  1.7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

  1.8 供货质量:合格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3.1 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2 如供应商代表为经办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3.4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不得为国家市场总局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御河西路御锦源小区北区13号楼)

  4.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址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询比时间:2023年11月27日15:00(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比地点: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3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公告在《中国政政府采购网》发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4.6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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