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2023年公安静海分局智能终端采集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CG2023-CZ-283
项目名称:2023年公安静海分局智能终端采集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公安静海分局智能终端采集设备项目,具体内容明细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智能终端采集设备到位(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期为2023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期为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9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室)
方式:(1)现场获取,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28号
联系方式:姚警官 022-68869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
联系方式:梁盈、海南、曾建 022-58569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盈、海南、曾建
电 话: 022-58569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