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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关于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子项目(警用无人机场、特种飞行器等一批装备)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09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子项目(警用无人机场、特种飞行器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X2023-G-011

  2、项目名称: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子项目(警用无人机场、特种飞行器等一批设备)

  3、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柒拾陆万伍仟元整(¥:2765000.00)

  3.1、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号

 

 

标的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作战装备等

 

 

1

 

 

 

 

191.65

 

 

191.65

 

 

 

 

警用无人机场

 

 

1

 

 

 

 

84.85

 

 

84.85

 

 

合计总金额

 

 

276.5

 

 

276.5

 

 

  注:报价时每个标段的货物报价明细均不得超过上述预算表中其相应的最高限价金额,否则为无效投标。

  3.2中标原则

  1、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报名时,投标人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其中部分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所投标段于报名时确认,确认后不再变更。

  2、本项目按标段号顺序进行开标。即,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投标时,投标人仅可在其报名时选择确定的标段范围内进行投标(标段在报名确认后不得变更),若投标人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标段数超过上述规定的中标数量限定原则,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在项目中已中标的投标单位可以进入与其余标段的评审,可兼投兼中。

  4、采购需求:

标段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一标段

 

 

空中合成作战装备1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5

 

 

空中合成作战装备2

 

 

 

 

19

 

 

便携网联控制系统

 

 

 

 

26

 

 

特种作战飞行器

 

 

 

 

8

 

 

二标段

 

 

警用无人机场

 

 

 

 

5

 

 

  5、交货地点:苏州市公安局(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所有标段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具体交付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接到通知后20天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

  7、验收标准:据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相关标准为准进行质量验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一: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标段二: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注: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售价为0元:

  1、报名流程及方式:

  1.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2申领CA。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插入CA进行解密,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必须打印并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如有质疑,请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本项目报名成功供应商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5、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签章使用问题咨询:客服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咨询电话:4006776800

  (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客服qq:3048755361、895706745,咨询电话:13914088964

  (5)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3、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电话:0512-6522566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联系人:吴极、赵雷

  电 话:0512-65981595-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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