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警用招标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2023年防弹衣、防刺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06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2023年防弹衣、防刺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7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GX-2023P077

  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2023年防弹衣、防刺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6.58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58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1

快反战术防弹背心标准版

90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完成供货

2

快反战术防弹重装版

10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完成供货

3

芳纶防弹衣(3级)

120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完成供货

4

非金属防刺服

265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完成供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投标人提供以上相应网页查询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3)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招标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703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7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委托,对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2023年防弹衣、防刺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面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HZGX-2023P077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2023年防弹衣、防刺服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 ¥76585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投标人提供以上相应网页查询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招标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五)现场购买(或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703)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报名委托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即可);

  备注: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响应资格的确认。响应投标人的响应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投标人可以采用邮寄报名资料的方式参与(邮寄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703,收件人:罗工,电话:0752-7823089)。请投标人提前安排时间邮寄,务必保证报名资料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寄出后及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334352795@qq.com。投标人务必保证报名资料密封完好,如邮寄过程中有损坏、丢失等现象,投标人将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5时00分,逾期不受理。(注14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703)。

  (八)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15时00分。

  (九)开标地点:惠州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703)。

  (十)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开标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开标结果等职责,如未参加开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并放弃对此提出异议的权利。

  (十一)采购信息查询

  1.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2.https://www.chinabidding.cn/(采购与招标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0号

  联系方式:罗小姐/0752-7282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03室

  联系方式:罗工/0752-7823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  0752-7823089
附件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docx

扫一扫,添加微信

客服电话:

15179330745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97099335
Copyright © 2008-2020 fdzb119.com 锋盾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20240919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