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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生物检材智能存储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06点击次数:
项目编号:金诚采竞[2020]005号
项目概况
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生物检材智能存储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金诚采竞[2020]005号

  2.项目名称: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生物检材智能存储柜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伍拾伍万圆整(¥550000.00)

  5.采购需求:根据省厅、市局执法规范化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办案流程,提升交警办案水平,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为部分交警大中队配备生物检材智能存储柜,并配套部署相关管理软件,实现对涉案生物检材的采集、保存、送检等流程规范管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周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60天(具体起计时间甲方另行通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严禁转包、转让、挂靠,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以后不得参加采购人的所有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财务室)

  3.方式:(供应商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领购:提供领购资料至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办理。

  (2)网络领购:将符合要求的领购资料扫描件和报名费汇款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czjcztb@126.com。

  4.领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领购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一;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按实际情况提供)。

  (3)《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一份,格式见附件二。

  5.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缴纳或汇至保证金账户),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6、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领购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1000元

  收款单位: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106151010402363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内容:竞2020005)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他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答疑及现场踏勘

  采购项目的相关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0年8月11日下午5:00前书面提交至采购人或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3. 关于疫情期间的其他要求

  疫情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519-81993137

  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报名联系人:付子娟 0519-8518335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陆莹 0519-85185550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

  附件一:

  领购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领购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领购时现场填写
或被授权人填写,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
领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被授权人签字: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二: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采购人代表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 □否   □是
离开常州往   返常日期  
途径(换乘)   途径日期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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