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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视频现场勘查实验室设备(02包)采购公告(三次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05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视频现场勘查实验室设备(02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五层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CTC-20-31(02)

  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视频现场勘查实验室设备(02包)

  预算金额:8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02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视频现场勘查实验室设备(02包)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便携式结构化图像处理系统、移动布控取证系统、AR实景应用系统、全景3D AI智能MR头盔、3D打印机、视频取证过程拍摄与存储系统、光谱仪色温表测光表、高空取证警用无人机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5日 至 2020年08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五层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请携带以下材料现场领取招标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五层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委托,对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视频现场勘查实验室设备(02包)(项目编号:SYZCTC-20-31(0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02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视频现场勘查实验室设备(02包)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便携式结构化图像处理系统、移动布控取证系统、AR实景应用系统、全景3D AI智能MR头盔、3D打印机、视频取证过程拍摄与存储系统、光谱仪色温表测光表、高空取证警用无人机等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8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88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8月5日起至2020年8月12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五层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请携带以下材料现场领取招标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28日0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五层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8月5日起至2020年8月12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系方式:刘建024-86982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5层

  联系方式:徐肖均024-22743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肖均

  电 话:  024-2274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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