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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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应急管理局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2023-03-31点击次数:

  一、项目编号:

  BZLX2023CG009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应急管理局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楚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随州市经济开发区季梁大道9号

  中标金额:叁佰柒拾肆万捌仟元整(¥374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底盘及驾驶室

  品牌(如有):东风牌

  规格型号:EQ1185DJ9CDF

  数量:8辆

  单价:220000.00元

  名称:罐体

  品牌(如有):楚胜牌

  规格型号:CSC5150GXFSG50/E6

  数量:8套

  单价:50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光彬、谢登峰、姚德秀、张宝玉、解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49108元。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3月10日

  3.开标日期:2023年3月31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无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4月13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0558-8807021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利辛县世纪大道与诚信路交口南130米路西

  联系方式:刘桢 17733310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联系方式: 0558-8863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桢 张芸西

  电 话:17733310276 1995673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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