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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公安局采购警用装备(DZQ23A00047)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3-03-20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大足区公安局采购警用装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见询价通知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3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DZQ23A00047 采购执行编号:DZCG23012

  项目名称:大足区公安局采购警用装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1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6,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大足区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 1,006,000.00元 1 见询价通知书

  最高限价总计:1,006,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3月20日 至 2023年3月23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见询价通知书

  方式或事项:

  见询价通知书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3月24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4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五、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23年3月24日 10:00

  询价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陈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378103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一环南路东段15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4376048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大足区市民中心2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4376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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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15179330745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9709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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