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中标
更新时间:2023-03-17
点击次数: 公示结束
项目名称: 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工程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备案记录编号: 民航新疆招标备字〔2022〕43号 项目类型: 货物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 2023-03-17至 2023-03-20。该公示已结束。
提示:项目负责人已中标其他项目!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上海循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中泰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格夫科技有限公司 |
| 综合总得分 | 94.07 | 91.28 | 80.32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罗静 | 章程策 | 曲磊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绩报告单 | 暂无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FS23BJ2200179 | 暂无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 |
| 投标报价(元) | |||
| 质量 |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工期 |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发货日期待甲方通知,通知发货后15日历天内所有货物必需到达交货地点。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发货日期待甲方通知,通知发货后15日历天内所有货物必需到达交货地点。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发货日期待甲方通知,通知发货后15日历天内所有货物必需到达交货地点。 |
| 评标情况 |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奇台县金穗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李翔 |
| 联系电话: | 18509914242 |
| 投诉受理部门: | 新疆管理局 |
| 地址: | 乌鲁木齐迎宾路 1341 号 |
| 电话: | 0991-3805202 |
| 招标单位: | 奇台县金穗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
| 日期: | 2023-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