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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公安局反诈预警平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2023-03-13点击次数:

  一、项目编号:JX-CG-CS-2023014

  二、项目名称:泾县公安局反诈预警平台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警泰安警用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重庆路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B1栋3层301室

  成交金额:317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公安局反诈预警平台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和提供精准预警推送、回访劝阻、技术反制、统计分析于一体化的综合反诈预警大数据平台服务;对电信诈骗(VoIP)、网络诈骗(网址、APP)等常用手段进行高效识别和精准预警。

服务要求:功能需求(访问权限控制、数据大屏、预警处置等),数据服务(诈骗类型数据推送服务、诈骗手段数据推送服务)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小云、吴昌军、朱振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500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公安局、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路2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13805629277、1521270751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公安局

  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路2号

  联系方式:13805629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5212707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杨先生

  电话:13805629277、1521270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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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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