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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水罐消防车购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7-28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海城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水罐消防车购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市西柳镇东村71号政府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8 月20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CG2020062

  项目名称:海城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水罐消防车购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人民币2600000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2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

  采购需求: 水罐消防车1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及主体信息注册须知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2、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

  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 8 月4 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或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 (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8月25日 9 点 00分 (北京时间) (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3 室 (海市西柳镇东村71号政府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

  1.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及主体信息注册已成功证明的打印页;

  2. 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 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4.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 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 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的;

  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邀请函发布:

  本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如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城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海城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1524286870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联系方式: 0412-3618811

  邮箱地址: hczhengfucaigou@163.com

  开户行: 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隆分理处

  账户名称: 海城市公共行政和资源交易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24511201010001628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栾岩验(代理机构)

  电 话: 0412-3618811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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