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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鹤岗队建设项目救援装备第二批采购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7-27点击次数:

  (招标编号:GLTC-207AH113A04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鹤岗市

  1. 招标条件

  本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鹤岗队建设项目救援装备第二批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鹤岗队建设项目救援装备第二批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1:液态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002)标段2:应急救援指挥车和便捷运输车

  (003)标段3:个人防护装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1:液态二氧化碳灭火装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2投标人业绩:标段1制造商必须在矿山应急救援领域中有10套以上业绩,附该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3.4.2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4.3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设备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3.4.4制造商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技术规格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能力。

  3.4.5属于国家煤矿安全部门强制要求具有煤安证的产品,制造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MA安全标志准用证、内容完整的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检验报告页数超过30页,仅提供首尾页及与投标产品技术要求相关的内容)复印件。(MA安全标志准用证以国家煤矿安全部门官方网站查询为准,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3.4.6标段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7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其它资格要求(原件备查)。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标段2:应急救援指挥车和便捷运输车)-(003标段3:个人防护装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001标段1:液态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27日08时30分到2020年8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招标代理公司。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工作时间,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发送至购买标书联系邮箱glzbbs@163.com(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格式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gltc.com/)下载;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451-82367062)。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时间内(证件齐全且收到汇款),将以邮件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发送招标文件。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因招标文件晚到所引起的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

  7. 其他

  7.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3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任何单个标段内要求的所有设备和服务等进行报价,并针对不同的标段提供不同的投标文件,针对不同的标段未提供不同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PDF扫描版),文件售后不退。

  7.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局(电话:0451-82279366)。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闽江路237号

  用 户: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鹤岗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联 系 人:王淼

  电 话:0451-82367132转8301

  电子邮件:glzb0527@163.com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哈尔滨万达广场分理处

  银行地址:中国哈尔滨香坊区衡山路17号

  银行帐户名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16895071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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