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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勤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8-25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鹤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勤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84-2021-01051

  项目名称:鹤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勤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2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32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鹤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勤务装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防暴服、执法记录仪、基于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系统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或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 记 录 名 单 ; 不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若分公司响应的,应当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包括江门市的投标人和外地投标人)必须通过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步骤后,缴纳标书款人民币150.00元至(收款人名称:广东润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门江华路支行;账号:702974177133,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成功缴费后视为获取招标文件成功。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可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未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先完成投标人网上登记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

  售价(元):150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人民路35号)

  五、开启(公开招标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9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人民路3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日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17日09时30分至 2021年9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公安局

  地址:鹤山市鹤山大道1300号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方式:0750-8838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润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兴华苑1号1003室

  联系方式:0750-338853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0-3388530

  发布人:广东润诚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5日

  2021年08月25日

seline; margin: 0px 0px 0px 22px; padding: 0px; color: rgb(56, 56, 56);">鹤山交警大队执法勤务装备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 seline; margin: 0px 0px 0px 22px; padding: 0px; color: rgb(56, 56, 56);">鹤山交警大队执法勤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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