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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记录仪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7-27点击次数: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记录仪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记录仪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记录仪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CGDLG-20200711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记录仪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8万元

  最高限价58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 30个 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投标人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 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 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3日,每天0: 00-23: 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招标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585473795@qq.com,联系电话:0514-87302219),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20年8月17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0年8月17日下午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 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周锋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 扬州市翠岗路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集中现场勘察。

  3、本项目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4、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514902678510909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8月17日下午15:0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受此政策。

  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至代理机构二楼报名处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条。投标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6、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12号

  联系方式:王利萍、陈恩斌 电话:0514-80926044、0514-80926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项目联系人:周锋

  电   话:0514-87302219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

    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记录仪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ic1) 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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