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信息
一、招标条件
1.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车站安检设备采购及维保服务项目已经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设施发[2015]7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及融资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所属地区:姑苏区
(2) 工程规模: 线路全长44.1km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0/9/30至2021/6/28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0001 |
SRT5-3-10标: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车站安检设备采购及维保服务 |
3532.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须为通道式X射线安检设备的生产制造商;
(4)投标人须提供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自2015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火车站、机场安检设备(含通道式X射线安检设备)供货业绩。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7)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申请书日期:2020/ 7/25下午15:00至2020/8/3下午17:00
(2)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自行下载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2020 /8/10下午13:00:00至2020/8/10下午13:30: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轨道交通大厦1213室递交预审材料(含原件),最终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资审材料的单位为准。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明确事项
(1)项目概况:
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为线网东西向的骨干线,连接吴中区、高新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可缓解古城交通,加强金鸡湖东西两岸的联系,缓解1号线运能不足。5号线起于吴中区集散中心站,止于园区唯亭镇阳澄湖站,线路全长44.1km,设站34座,换乘站9座,平均站间距1.32km,最大站间距为2.96km,位于榭雨街站至葑亭大道站区间,最小站间距为0.697km,位于星港街站至星波街站区间。
全线设车辆段、停车场各一座,其中车辆段位于吴中区胥口镇,设在茅蓬路、石胥路与孙武路所围合地块内,占地约35.4公顷;停车场位于园区唯亭镇,设在京沪高速铁路以南、沪宁高速公路以北、唯胜路以西地块内,占地约12公顷。
新建线网控制中心1座,位于通园路站西侧的一块绿地,负责5、6、7、8、9号线。在竹辉路站设置与4号线的联络线,在星港街站设置与3号线的联络线。
全线换乘站9座,分别为竹园路站(与3号线换乘)、劳动路站(与2号线换乘)、竹辉路站(与4号线换乘)、通园路站(与7号线换乘)、星港街站(与3号线换乘)、车斜路站(与8号线换乘)、苏胜路站(与6号线、市域S2换乘)、星塘街站(与1号线、市域S1线换乘)、葑亭大道站(与3号线换乘)。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34座车站安检设备采购、安检平台的安装及集成服务工作,以及两年质保期结束后的8年维保服务,并对系统开通负总责。主要包括系统设计、设计联络、首验、厂验、供货、备品备件、运输、仓储、安装设计、安装施工、调试、联调、验收、第三方检测、试运行、开通、培训、维保等工作。
(2) 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 资格预审申请书;
(二)附件资料: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编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审材料。
1、附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3)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合同为准);
5)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6)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3)本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原件核查不采用现场面对面核对方式,投标人在提交资审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所需核查的相关原件,原件请单独装袋,袋内需附原件清单,资格预审结束后即通知退回。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查验的原件为准,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原件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如营业执照上未体现注册资金,请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提供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4)投标人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6)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3-4家,招标人将重发一次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八、公告发布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nj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九、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210室
联系人:张哲
传真:0512-68781883
电话:0512-68781883
E-Mail: 414800875@qq.com
十、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谢泽华
电话:0512-6989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