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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公安局毛发检测试剂、工具箱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更新时间:2020-07-24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毛发检测试剂、工具箱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公告正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ZC2020-J1-00021-WDMN

  项目名称:毛发检测试剂、工具箱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4日 至 2020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毛发检测试剂、工具箱采购(项目编号:BYZC2020-J1-00021-WDMN)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nnggzy.org.cn)或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YZC2020-J1-00021-WDMN

  2、计划编号:BYZC2020-J1-01050-001

  3、项目名称:毛发检测试剂、工具箱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6、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7、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项

序号

标的内容

数量

单位

1

试剂(毛发检测试剂),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2485

人份/袋

2

工具箱(生物样本检测箱),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材料(根据所投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类中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要求);

  (2)业绩要求:无;

  (3)其他要求:无;

  4、其他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规定获得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9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不办理现场发售或邮购;

  方式:由潜在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nnggzy.org.cn)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页面或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其他材料均在相应的公告或更改页面自行下载。未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注册后再进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每本人民币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地点: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宾阳县宾州镇商贸城金城路66号宾阳县政务中心五楼,具体详见五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五、开启

  时间:2020年7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

  地点: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宾阳县宾州镇商贸城金城路66号宾阳县政务中心五楼,具体详见五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全市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应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收件人:陆梅珍;电话:0771-5841135;

  2、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效的电子邮箱的纸质表格(格式详见本文件附件①)。(3)所有供应商无特殊情况均不需要参加现场开标及谈判活动,同时取消采购文件中有关现场开标及谈判的所有内容及要求。

  3、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参加现场谈判。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包括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补正以及最终报价(格式详见本文件附件②)等),谈判小组将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导致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取得联系的,或未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以及最终报价的,所有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宾阳县公安局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街190号

  联系方式:覃增育;0771-8246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

  联系方式:陆梅珍;0771-5841135(项目部)、5583316(财务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梅珍、陆义春

  电话:0771-5841135

  九、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宁政府采购网。

  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宾阳县公安局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街190号

  联系方式:覃增育0771-8246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

  联系方式:陆梅珍0771-5841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梅珍

  电 话:  0771-584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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